許可的商標應是被核準注冊的商標。否則,將面臨合同無效的法律風險。
應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被許可人應保證使用該商標商品的質量。
應注意許可人是否為商標注冊人。許可人為非注冊人的,則屬于再許可。
Q:商標許可備案有什么好處?
A:滿足許可方與被許可方實現雙贏的需求:許可方擁有更多商標使用證據、預防商標被侵權;被許可方借助該商標打開市場,增加收益。
Q:同時辦理幾件商標許可備案可以只簽訂一份合同嗎?
A:不可以。每一件商標應簽定一份許可合同。
Q:商標許可備案要注意什么?
A:在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月內進行備案;超過有效期限及核準注冊的商品,不予備案。許可合同中必備條款:許可使用的商標、注冊號、商品范圍、年限及商標的標識提供方式。對被許可人的商品質量接受許可人監督,在使用許可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條款。
Q:辦理成功后,會下發新的商標注冊證嗎?
A:續展或寬展申請不下發受理通知書,下發的是《核準續展注冊證明》,上面會寫明續展后的商標權有效的起始日和終止日。注意原商標注冊證也要妥善保管,以便和續展證明一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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