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商標獲得中國馳名商標認定,則意味著被權威部門認定為品牌優良,廣為知曉的銷售服務品牌,會讓消費者形成品牌認可,是最具公信力,也最具有依賴的品牌宣傳。
獲得馳名商標認定,可以進一步提升企業的品牌形象,使企業的無形資產大大增值。在企業上市估值及金融借款中都會得到更多的支持。
馳名商標所受到的法律保護在諸多方面也明顯超過普通商標,認定馳名商標后專有權、禁用權范圍更大,在企業名稱、網絡域名等其他領域,可獲得更多、更有效的保護。
目前全國各地各級政府紛紛把所屬地區的企業“爭創馳名商標”作為政府工作的重心之一,獲得馳名商標的企業將得到其他企業難以企及的更大力度的政府政策的支持。
Q:證明商標與普通商標有哪些區別?
A:(1)證明商標表明商品或服務具有某種特定品質,普通商標表明商品或服務出自某一經營者。
(2)證明商標的注冊人必須是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資格,且具有對商品和服務的特定品質具有檢測和監督能力的組織。普通商標的注冊申請人只須是依法登記的經營者。
(3)證明商標申請注冊時必須按照《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和管理辦法》規定,提交管理規則。普通商標只須按《商標法》及實施條例規定提交申請。
(4)證明商標的注冊人不能在自己經營的商品或服務上使用該證明商標。普通商標必須在自己經營的商品或服務上使用自己的注冊商標。
(5)證明商標準許他人使用必須依《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和管理辦法》的規定履行手續,發給準用證。普通商標許可他人使用必須簽訂許可合同。
(6)證明商標與普通商標都可以轉讓。但證明商標的受讓人應當具備相應的主體資格,并符合商標法、實施條例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和管理辦法》的規定。普通商標的受讓者包括依法登記的個體工商戶、合伙人。
(7)證明商標失效兩年內商標局不得核準與之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注冊。普通商標則只需一年商標局就可以核準與之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注冊。
Q:證明商標的類型有哪些?
A:證明商標有兩種類型:一類是原產地證明商標,證明商品或服務本身出自某原產地,是一種地理標志,原產地名稱在一定情況下也可以作為證明商標注冊;另一類是品質證明商標,是證明商品或服務具有某種特定品質的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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